






1、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、均匀,不得突然制动;左右加转应平衡,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;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,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。
2、起吊物件应拉溜绳,速度要均匀,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;操作控制器时,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。
3、当(履带)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,中联重科起重机售后维修点,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%,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,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,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,济南中联重科起重机,并应拴好拉绳,缓慢行驶;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。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,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。

1、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,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。
2、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、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。
3、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,内容包括吊装工艺、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。
4、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;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,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,及斜拉斜吊等;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;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;吊重物应绑扎平衡、牢固,中联重科起重机售后点,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;吊运时,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,吊臂下不得有人;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。
小吊车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)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,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,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。 2)构件吊装就位,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,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。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,未经临时或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,中联重科起重机售后维修站,应设溜绳或斜撑拉(撑)固。 3)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,如需重校时,必须回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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